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1年至2023年杆塔改造施工项目集中招标,招标编码:TT24SG0821000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1年至2023年杆塔改造施工项目集中招标。
1.2采购金额: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11336000元,不含税金额为10400000元,税率:9%。此金额为预估金额,结算时以实际服务工作量和报价为准。
1.3采购内容:普洱市分公司杆塔改造施工。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或合同份额用完为止,以先到为准。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工期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
1.7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1名中标人,具体划分要求如下:
序号 | 标段 | 实施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份额(%) |
1 | 标段一 | 思茅、江城 | 1 | 260 | 100% |
2 | 标段二 | 景谷、景东、镇沅 | 1 | 260 | 100% |
3 | 标段三 | 澜沧、孟连、西盟 | 1 | 260 | 100% |
4 | 标段四 | 墨江、宁洱 | 1 | 260 | 100% |
中标原则:该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报名标段,但1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综合评分均排第一,则优先推荐靠前的标段。
1.9本次施工服务地点:普洱市。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投标人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专用章)。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附天眼查控股关系截图。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中至少一种,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2.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无法确定是否在有效期内,该证书不予认可。且同时提供2021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社保未标识或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2.5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文件递交当日承接的全国范围内杆塔改造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19年1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及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合同只提供其一的不予计算),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没有可识别时间及签订时间的业绩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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