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空分效率提升改造设计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7-1-08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空分效率提升改造设计预招标招标人为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分效率提升改造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天津市。
2.2 服务内容:空分效率提升改造设计。
2.3 服务期: 1.合同生效后10日内提交工程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书。压缩机定标后15日内提供与土建设计相关的基础资料。2.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详细设计文件并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施工图的交付进度和顺序,投标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力满足招标方要求,最终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时间为准。3.竣工图设计文件:装置投产及资料到齐后30天内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竣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装置达标投产创一流的要求。。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空分系统新建一台增压机和一台氮压机,需要根据新建增压机、氮压机控制要求,设计仪表、电子间及机柜等工程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发电厂或石油化工同类行业至少有3项及以上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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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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