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铁塔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中国铁塔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1年中国铁塔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6-04D-2021-D-D1211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内新增照明(原来无照明)、新增普通门锁,含锁把安装焊接、基站站名牌制作、光缆维修等等,采购预算为12万元(含税),其中设备类7万元(税率13%);施工服务类5万元(税率9%)。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一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系数N最高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内新增照明(原来无照明)、新增普通门锁,含锁把安装焊接、基站站名牌制作、光缆维修等等。
2.2计划工期:收到甲方订单后,2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5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安装,光缆维修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
2.3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
2.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
2.6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选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参选人被列入新疆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或列入新疆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0日10时00分至2021年07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