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2021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锅炉水剂烷基羟胺≥9%+聚羧酸盐≥8%+助剂,齐鲁分公司、青岛石化)所需锅炉水剂烷基羟胺≥9%+聚羧酸盐≥8%+助剂(1003140061263220)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726-1003-8446-B1 2.项目内容:2021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锅炉水剂烷基羟胺≥9%+聚羧酸盐≥8%+助剂,齐鲁分公司、青岛石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水处理剂\锅炉炉水药剂/烷基羟胺≥9%+聚羧酸盐≥8%+助剂 | 203.00 | 吨 | 包1-锅炉水剂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图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主要设备权属证明(购置发票)。⑴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2)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或同时为投标企业与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 2.三年内企业无行贿记录、无恶意投诉等状况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须提供近一年由第三方质量检验部门提供的质检合格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第三方检验报告须满足基本理化指标,具体供货时指标根据用户技术要求适当调整)。 4.近三年提供的产品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商需提供招标物资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在高压锅炉中使用),其中供方必须是投标商,产品必须是招标物资。(合同及发票,或使用企业出具的包含详细试验数据的的试用报告) 6.国内品牌只接受生产商投标,进口品牌可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方直接授权的代理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7月17日8:00时至2021年7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