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批集中招标(霸州环保螯合剂供应及飞灰固化运行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01110312628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霸州 | 河北省霸州市煎茶铺镇油田农场西侧1.9公里处 | 2条日处理能力为600t的垃圾焚烧线,配2套(2×12MW)汽轮发电机组。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21-HB-ZDNY-0000-1-00079-1/1 | 霸州环保螯合剂供应及飞灰固化运行运输服务 | 1、飞灰固化系统运行(飞灰的螯合、固化)。 | 服务期两年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1. 近五年内,投标方应具有不少于两个垃圾焚烧发电厂螯合剂的供货和飞灰固化运行业绩,且提供对应业绩的飞灰固化终产物检测报告(或螯合灰浸出毒性检测报告),业绩合同应同时显示螯合剂供货和飞灰固化运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关键页(若螯合剂供应为代理方,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及代理方的供货合同);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飞灰螯合剂产品CMA检测报告、无毒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为2020年或2021年度;若螯合剂供应为代理方,可提供代理商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
3.投标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长期合作协议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人员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由社保中心开具的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全天
网站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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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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