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含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消防系统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4-3226-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含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含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消防系统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2招标范围:
厂内部分:火灾报警、消防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工程安装,包括(新建首站及软化水车间内设置的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首站气体灭火系统;室外消防管网;消防电气部分等。)
中继泵站:火灾报警、消防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工程安装,包括(新建中继泵站厂区所有单体内设置的灭火器;中继泵房气体灭火系统、走廊机械排烟系统;综合泵房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管网;消防电气部分等。)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办理本期工程消防建审、开工及竣工验收等过程的所有消防部门要求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款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 3 个及以上 消防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业绩;上述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供货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内容不能准确反映管道规格的视为无效合同)。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1年7月7日09 时00 分起至2021年7月14日17时 00 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