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自贡市大安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自贡市沿滩新城龙湖锦城4楼(四川众智汇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304202100044 | ||
项目名称 | 自贡市大安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11700000.00 | ||
最高限价(元) | 11700000.00 | ||
采购需求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35号)和《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调查成果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建库汇交的通知》(自自然资规发〔2020〕462号)的要求,自贡市大安区自然资源局拟开展大安区“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贡市大安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6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当将本项目合同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还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同时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7月03日到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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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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