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景泰喜集水风电场49.5MW项目110kV送出线路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景泰喜集水风电场110kV送电线路为大唐景泰喜集水风电场49.5MW项目的配套送出工程,该项目已由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关于大唐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景泰喜集水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市发改能源〔2015〕7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大唐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场址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城南约15km处,场址范围介于东经103°56′17″~103°59′22″,北纬37°02′23″~37°04′47″之间,平均海拔高程1857m,占地面积13.9k㎡。风电场地面为旱沙地,局部有起伏的丘陵,整体地势较为平坦。风电场附近有包兰线铁路、兰营高速和X326县道,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项目规划容量49.5MW,一次建成,拟安装15台单机容量3300k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接入系统方式为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变电站,安装1台63MVA的主变。场内新建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kV升压变电站,以1回LGJ-150,约28km的110kV线路接入景泰高盈110kV汇集站,汇集后再接至2km外的110kV寺滩变,电度计量表安装在汇集站侧。
2.2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区)。
2.3建设规模:49.5MW。
2.4招标编号:CWEME-202107GSJT-XJSSC-01
2.5标的名称:110kV送出线路施工EPC总承包
2.6计划工期:暂定2021年7月25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送出线路带电。(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7招标范围:
大唐景泰喜集水风电场49.5MW项目110kV送出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大唐景泰喜集水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及对侧汇集站间隔的可研、征租地、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征租地、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包括电磁辐射)、消防、职业卫生、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所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1资质等级和资格能力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和1个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设计业绩(任何业绩均提供合同封面、首页、价款页、签章页,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以项目投产发电时间在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为有效业绩,五年内签订了合同正在实施未竣工验收的不算有效业绩)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允许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2)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须满足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设计业绩。
3.1.3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必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担任过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工程的项目经理。
(2)安全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C证;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2年以上(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主要管理人员:(设总、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管理人员。
上述所有管理人员的项目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合同封面、首页、价款页、签章页,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3.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3.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3.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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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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