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2021-2023年度支付系统防火墙(天融信)维修及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支付系统防火墙(天融信)维修及技术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C054
3. 采购人编号:ITFW-D-20CNCC01
4.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5.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327房间
6.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常锦平,010-68401623
7.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服务通过为支付系统北京NPC、上海NPC、无锡NPC、CCPC(包括LBS/LBAS)及CIPS的376台天融信防火墙采购防火墙硬件及系统软件维护服务、现场备机服务、现场技术服务、防火墙设备和TP网管系统的系统健康检查服务等服务,确保支付系统、CIPS系统天融信防火墙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周期:2021年9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开具时间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前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至少近一年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或出具有效证明函(成立一年内的单位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体系(具有长期为大型数据中心网络以及多节点的大型网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能力),以及履行服务要求和长期合作的能力,并且在北京和上海地区具备服务机构、技术支持人员。
(4) 投标人在北京、上海具有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租赁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服务机构办公地点的照片等)。
(5) 投标人须承诺标准技术支持服务、设备维修及备件服务全部(硬件及系统软件维护服务、远程技术支持及技术咨询服务)由原厂商提供,并取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上述服务的授权函及原厂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投标人可为天融信原厂。
(6)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没有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9) 投标人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0.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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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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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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