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1765
项目编号: GZ5-21-05-075/-ZC-H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法院审判服、司法警察服采购(三、四标段)
预算金额(元): 3249760.00
最高限价(如有): 324976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四标段:警察制服(重新招标) | 制服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600440.00 | |
三标段:固原、中卫地区审判服(重新招标) | 制服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4932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324976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新增及零星人员制服补做须在20日内交付,不合格制服的返修、补做,期限不超过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期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缴费凭证。 (4)四标段法警制服投标供应商需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或司法部计财司《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内;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此项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官网、(www.cgp.gov.cn)上查询系统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6-21 16:32:36 至 2021-06-28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