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湄公河中缅界河智能监控项目前端设备与平台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湄公河中缅界河智能监控项目前端设备与平台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够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湄公河中缅界河智能监控项目前端设备与平台采购项目。
1.2采购预算:本项目含税预估金额:¥1,128,74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捌仟柒佰肆拾整)。预估金额不做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最终成交价格及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1.3采购内容:
(1) 11台双光谱热成像摄像机;
(2) 水上通航智慧监管平台;
备注:(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一 项目清单”)。
1.4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5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5年,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有未完成事宜,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6供货期:10天
1.6质保期:5年
1.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湄公河中缅界河智能监控项目前端设备与平台采购
2.2采购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供应商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附天眼查控股关系截图。)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或者同一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应答均被否决。同一制造商的产品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则只接受制造商为有效应答。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具体如下: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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