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FCG-2021-006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霞峰镇公堂村十八庙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上饶市广丰区霞峰镇公堂村十八庙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 采购文件 | 1批 | 18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与本企业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及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载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至 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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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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