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YC-CS-20210601
项目名称:福州市船政幼儿园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福州市船政幼儿园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98700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需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a10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a11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3日 至 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