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T21008
项目名称:汕头融媒集团应急广播系统试点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汕头融媒集团应急广播系统试点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试点建设项目含1个应急广播平台、10个试点广播终端,包括设备采购与系统安装。应急广播平台部署在汕头融媒集团融媒体指挥中心,10个试点终端部署在中心城区和各区县。
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全额包正常使用、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2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②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③ 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④ 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关于谈判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关于谈判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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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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