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重招)2019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高含盐曝气生物滤池菌种(国产)总包,青岛炼化)所需高含盐曝气生物滤池菌种(国产)总包,青岛炼化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青岛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120-1003-18269-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9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高含盐曝气生物滤池菌种(国产)总包,青岛炼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微生物水处理剂 3.00 包1-高含盐曝气生物滤池菌种(国产)总包,青岛炼化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青岛炼化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 2.三年内企业无行贿记录、无恶意投诉等状况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取得招标物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商需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标书中列明拟使用的药剂品种及质量标准,每种药剂需提供质检合格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5.近三年提供的产品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能体现生产和销售生物制剂、微生物制剂或者菌剂;不得借用农业或水产养殖等名义的菌剂方式供应废水处理菌剂类产品 7.为了保证处理效果,供方需书面承诺提供菌种必须能和现有BAF(填料为改性聚氨酯)结合使用。 8.投标企业的产品必须在石化企业同样类型的BAF装置有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在石化企业正常运行的业主证明材料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26日8:00时至2019年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招标编号:WZ20181120-1003-18269-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9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高含盐曝气生物滤池菌种(国产)总包,青岛炼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微生物水处理剂 3.00 包1-高含盐曝气生物滤池菌种(国产)总包,青岛炼化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青岛炼化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 2.三年内企业无行贿记录、无恶意投诉等状况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取得招标物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商需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标书中列明拟使用的药剂品种及质量标准,每种药剂需提供质检合格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5.近三年提供的产品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能体现生产和销售生物制剂、微生物制剂或者菌剂;不得借用农业或水产养殖等名义的菌剂方式供应废水处理菌剂类产品 7.为了保证处理效果,供方需书面承诺提供菌种必须能和现有BAF(填料为改性聚氨酯)结合使用。 8.投标企业的产品必须在石化企业同样类型的BAF装置有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在石化企业正常运行的业主证明材料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26日8:00时至2019年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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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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