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仓库视频监控设备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仓库视频监控设备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次)(BD2021053103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45套摄像机(枪式)、摄像机支撑杆(2.8m)、落地式综合架(柜)等监控辅材及电源设备,本项目预计不含税总金额294450.40元(大写贰拾玖万肆仟肆佰伍拾元肆角整),含税总金额327410.42元(大写叁拾贰万柒仟肆佰壹拾元肆角贰分)。
1.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1.7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不划分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需采购45套摄像机(枪式)、摄像机支撑杆(2.8m)、落地式综合架(柜)等监控辅材及电源设备,本项目预计不含税总金额294450.40元(大写贰拾玖万肆仟肆佰伍拾元肆角整),含税总金额327410.42元(大写叁拾贰万柒仟肆佰壹拾元肆角贰分)。
2.2服务地点:红河州蒙自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
(1)应答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应答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时,须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2.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的扫描件;
3.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须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3.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31日17:00至2021年06月0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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