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C-ZK2021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包括:鲜肉(猪、牛、羊等肉类)、水产品、大米、食用调和油、面、奶及奶制品、其它肉类、蔬菜、水果、调料及干货等。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四)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六)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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