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17
项目名称:临沧边境管理支队警营文化及执勤标识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5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制作一批警营文化标牌、二线站执勤现场标识牌及安防设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之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谈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已有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供应商近三年内未曾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自行提供有效情况说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档案记录,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中小微企业参加云南省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至 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