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青海-河南、陕北-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线路施工、光缆接续施工、换流站土建施工、换流站桩基施工、材料监造、基础检测、科研、通航影响评价、施工图评审、结算审核招标采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0711-18OTL16513025)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3.1 资质、业绩、人员要求
分标01青海-河南线路施工、02陕北-湖北线路施工
专用资格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一级承装,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
业绩要求 | 具有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建成投产输电线路工程500km及以上业绩或特高压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5)不超过60岁; (6)专职,不得兼任; (7)不设A、B角。 2.项目总工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4)不超过60岁。 3.安全总监: (1)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证书; (3)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5)不超过60岁; (6)专职,不得兼任。 |
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 1.项目部安全员: (1)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不超过60岁; (4)不少于2人; (5)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2.项目部质检员(兼环水保): (1)具有电力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质量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不超过60岁; (4)不少于2人; (5)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技术专责: (1)具有助工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不超过60岁。 |
分标03青海-河南光缆接续施工、分标04陕北-湖北光缆接续施工
专用资格 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
业绩要求 | 开标日前5年内(2013年12月-2018年12月),具有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投产线路工程500公里及以上长度的OPGW测量与接续施工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光缆接续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5)不超过60岁; (6)专职,不得兼任; (7)不设A、B角。 2.项目总工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光缆接续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4)不超过60岁。 |
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 1.项目部安全员: (1)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光缆接续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不超过60岁; (4)不少于2人; (5)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2.项目部质检员: (1)具有电力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质量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光缆接续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不超过60岁; (4)不少于2人; (5)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技术专责: (1)具有助工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具有特高压或至少两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光缆接续施工管理经验,并在以上工程中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岗位); (3)不超过60岁。 |
分标05换流站土建施工
专用资格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包1-包3、包5-包11的业绩采用累计积分制原则,下表(表1)为计分权重(不含场平、主变或者间隔扩建、电气安装)。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为: A包(包1、包5、包7、包10)业绩总分不低于60分; B包、C包(包2、包3、包6、包8、包9、包11)业绩总分不低于30分。 包4的业绩要求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已投运或在建特高压换流站土建施工业绩,以及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气安装施工业绩。2.300MVar调相机土建及安装施工业绩。 包4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要求为: 牵头人需满足以下要求:已投运或在建特高压换流站土建施工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被牵头人需满足以下要求: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气安装施工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3个及以上的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或者1个及以上换流站本体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业绩,或者具有单台主机容量600MW及以上电厂工程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业绩;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5)不超过60岁; (6)专职,不得兼任; (7)不设A、B角。 2.项目总工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2个及以上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变电站工程或者1个及以上换流站(特高压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总工业绩,或者具有单台主机容量600MW及以上电厂工程土建工程项目总工业绩; (3)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4)不超过60岁。 3.安全总监: (1)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证书; (3)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安全员)业绩;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5)不超过60岁; (6)专职,不得兼任。 |
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 1.项目部安全员: (1)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土建施工管理业绩; (3)不超过60岁;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2.项目部质检员: (1)具有电力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质量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土建施工管理业绩; (3)不超过60岁;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技术专责: (1)具有助工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土建施工管理业绩; (3)不超过60岁; |
表1青海-河南、陕北-武汉工程土建施工业绩计分权重
序号 | 新建项目(含在建或投产) | 业绩描述 | 计分/每站 | 备注 |
一 | 特高压换流站项目(±800kV) | 土建A包 | 60 | |
土建B、C包 | 30 | |||
二 | 常规换流站项目(不计柔性直流)(±800kV以下) | 土建A包 | 30 | |
土建B、C包 | 10 | |||
三 | 1000kV变电站 | 土建标包(单个项目) | 10 | 总计30分封顶 |
750kV变电站 | 5 | |||
500kV变电站 | 3 | |||
330kV变电站 | 1 | |||
220kV变电站 | 0.5 | |||
四 | 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厂房项目 | 土建标包(单个项目) | 10 |
分标06 换流站桩基施工
专用资格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具有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在建或已投产换流站工程桩基施工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桩基施工管理业绩。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5)不超过60岁。 (6)专职,不得兼任。 (7)不设A、B角。 2.项目总工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桩基施工管理业绩。 (3)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4)不超过60岁。 3.安全总监: (1)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证书; (3)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施工管理业绩;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5)不超过60岁; (6)专职,不得兼任。 |
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 1.项目部安全员: (1)具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桩基施工管理业绩; (3)不超过60岁;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2.项目部质检员: (1)具有电力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质量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桩基施工管理业绩; (3)不超过60岁; (4)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技术专责: (1)具有助工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具有换流站工程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的桩基施工管理业绩; (3)不超过60岁。 |
分标07材料监造
专用资 格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具有设备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
业绩要求 | 包1、包2、包6投标人具有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铁塔监造业绩。 包3、包4、包5、包7、包8、包9投标人具有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架线材料(导地线、绝缘子、金具、光缆均可)监造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监造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电力设备或材料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运维等工作经历之一。 |
分标08基础检测
专用资 格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具有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专项检测)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 |
业绩要求 | 具有3项及以上特高压线路基础试验检测业绩或6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特高压线路桩基础试验检测业绩。 |
分标09线路工程科研
专用资格 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包1-包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拥有电力领域相关的国家级实验室。 包5:具有工信部及相关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业绩要求 | 具有±800kV及以上特高压直流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或相关科研课题的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分标10换流站工程科研
专用资格 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 |
业绩要求 | 包1-4、包6-包10、包12-包19具有特高压换流站勘察设计或设备或相关科研业绩。 包5具有特高压直流输电或柔性直流相关科研业绩。 包11具有特高压设备检测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分标11 通航影响评价
专用资格 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的咨询专业含水运,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 |
业绩要求 | 开标日前3年内(2015年12月-2018年12月),具有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航道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开标日前3年内(2015年12月-2018年12月),具有已完成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分标12施工图评审
专用资格 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
业绩要求 | 线路工程施工图评审(包1、包2): (1)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初设评审业绩; 2)具有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设计牵头业绩; 3)具有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设计汇总工作业绩。 (2)该单位不得为本标包包含标段的勘察设计中标单位。 换流站工程施工图评审(包3、包4): 具有±800kV及以上特高压直流换流站工程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图评审业绩。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线路工程施工图评审(包1、包2):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初设评审的项目设总(项目经理)业绩; 2)具有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设计牵头的项目设总(项目经理)业绩; 3)具有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设计汇总工作的项目设总(项目经理)业绩。 换流站工程施工图评审(包3、包4):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分标13结算审核
专用资格 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注册造价师人数不少于5人,员工总人数不少于30人,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
业绩要求 | 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造价咨询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200万元;具有特高压交直流工程结算审核业绩,或开标日前5年(2013年12月~2018年12月)具有±400kV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结算审核业绩不少于5个,或开标日前5年(2013年12月~2018年12月)具有发电工程(投资额40亿元及以上)结算审核业绩不少于5个。 对于标包1、2、9、10:投标人除上述业绩要求外,还须具有换流站工程结算审核业绩。 |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
4. (1)新建变电工程业绩指:含新建变电站(开关站);
(2)新建线路工程业绩指:含新建线路工程;
(3)新建输变电工程业绩指:含新建变电站和新建线路工程;
(4)扩建变电工程业绩指:仅含扩建、更换变压器工程;
(5)改建线路工程业绩指:仅含完整线路工程。
3.2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分标编号及 分标名称 | 安全质量要求 |
01青海-河南线路施工 02 陕北-湖北线路施工 03青海-河南光缆接续施工 04陕北-湖北光缆接续施工 05换流站土建施工 06换流站桩基施工 |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
07材料监造 08基础检测 09线路工程科研 10 换流站工程科研 11通航影响评价 12施工图评审 13结算审核 | 无 |
3.3 联合体要求
分标编号及 分标名称 | 联合体要求 |
05换流站土建施工包4 10换流站科研包16、包17、包18、包19 | 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
01青海-河南线路施工 02 陕北-湖北线路施工 03青海-河南光缆接续施工 04陕北-湖北光缆接续施工 05换流站土建施工其他包 06换流站桩基施工 07材料监造 08基础检测 09线路工程科研 10 换流站工程科研其他包 11通航影响评价 12施工图评审 13结算审核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 9:00时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