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新能源板块)二〇二一年度第八批集中招标(襄阳太平店光伏发电项目现场运行维护、黄梅太白湖风电场土地复垦施工承包)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项目业主:襄阳绿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黄梅绿动风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国家电投襄阳太平店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99MW,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110kV送出线路,送出线路长约18kM。
项目整体进度:升压站基础基本建设完成,正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整个项目预计6月中旬投产,10月底全容量并网发电。
投资来源:自筹、融资。
(2)黄梅太白湖50.6MW风电场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湖北省黄梅县大河镇、濯港镇、蔡山镇
建设规模:核准容量50.6MW
建设进度:土建工程已完工,压占土地已使用完毕。建设规模:压占土地需复垦面积为22.7807公顷
投资来源:自筹、融资。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21-TD-HBGS-0000-1-0067-1/1 | 国家电投襄阳太平店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现场运行维护 | 电站所有设备运行、维护、值守、安保、保洁、厂区全面除草及日常除草、组件日常清洗,检修、应急抢险(抢修)、年度定检预试。(不含110KV外送线路运维,运维期限:1年期) | 详见招标 文件 | 1000 |
2 | 2021-TD-HBGS-0000-1-0067-1/2 | 黄梅太白湖50.6MW风电场一期工程土地复垦施工承包 | 临时用地复垦工程;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土方开挖、石碴土方清运、表土回填、坑塘恢复、林地恢复、撒播草籽、土地翻耕(含非耕种区域、耕种区域)、排水沟渠的恢复等。最终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土地复垦验收,协调获得相关备案回执。 | 60 日历天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国家电投襄阳太平店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现场运行维护 | 1.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 2.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承包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业主取消其报价资格;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合法纳税人。 (2)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5)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资质条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及以上、承修类叁级及以上、承试类叁级及以上)。 5. 在近3年(2018.5-2021.5)内,具有至少1个30MWp(单个工程)及以上光伏电站的运维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
2 | 黄梅太白湖50.6MW风电场一期工程土地复垦施工承包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 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4月-2021年4月),应具有至少1个风电场土地复垦施工业绩或至少一个风电场土建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表征主要承包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 5. 其他要求: (1)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合法纳税人。 (3)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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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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