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红色研学基地暨冀南红色记忆园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qt2021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南红色研学基地暨冀南红色记忆园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南审批投资审字【2021】9号,项目业主为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为南宫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宫市东进街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亩(约合44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8平方米,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地面积为35468.67平方米;园路及场地铺装面积为6710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60平方米;游览、休憩、服务、公共用房建筑面积为2228平方米,包括冀南四地委机关旧址140平方米,垂杨县委旧址110平方米,冀鲁豫边区省委旧址130平方米,冀南行政主任公署旧址110平方米,冀鲁豫边区省委党校旧址 380平方米,八路军129师东进纵队驻地旧址140平方米,冀南军区旧址110平方米,八路军129师财经干部学校110平方米,冀南民主剧团(磨盘剧场)240平方米,冀南电台80平方米,冀南日报社80平方米,抗日县长郭企之旧居72平方米,冀南幼保所120平方米,冀南被服厂140平方米,冀南银行旧址90平方米,冀南银行印钞厂80平方米,王根英烈士牺牲地30平方米,纪念品店3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30平方米,军民亭6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估算价:1326.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须为:
3.1.2.1设计资质: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2.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查询黑名单 (http://zfcxjst.hebe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2.6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为 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7财务要求:近3年(2018-2020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1.2.8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1 00:00:00至2021-05-27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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