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后勤保障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v-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1075FW0230004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后勤保障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v(招标项目编号:ZZ11075FW0230004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按照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所需,对办公家具、厨房设备、净水设备、自动伸缩门(电动快速门)、门禁打卡系统、空调、除湿机、会议室灯光、音响系统等后勤保障及办公设备设施提供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等。三年预计总投资约定90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后勤保障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后勤保障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行政登记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3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具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4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10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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