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天津滨海新区先进制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展厅深化设计及装饰布展 (项目编号:CJKJ-2020-0111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先进制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展厅深化设计及装饰布展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0-01117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先进制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展厅深化设计及装饰布展 预算金额:573.7698万元 最高限价:573.769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自中标后即开始,三个月内竣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第46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证书:(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2)截止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5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各1份。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到 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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