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吉黑A4标段中粗砂、碎石土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0893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吉黑A4标段中粗砂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中粗砂、碎石土采购 1.4运输计量方法、计量单位: 中粗砂、碎石土以到场采购人检尺体积数量为准。因实际运输数量为暂估值,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即可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成交价格与预算价格产生的偏差金额,采购人可在实际结算中,在总的运输费用中扣除。 1.5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6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7货物的起运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货物的起运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运输方式:汽运 1.8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 中粗砂以到场采购人检尺体积数量为准。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约500万元(含税)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8:00至2021年5月1日16:00(北京时间)。 5.2标书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5月2日9: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2日9:00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5月2日9:00 7.3资格文件提交方式:资格文件包括资格文件一至六项(不包括报价单,详细报价单成交后提供),通过邮件发送后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7.4资格文件盖章扫描提交至 hljjtfyjm@163.com 7.5资格文件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成功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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