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所需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D2021-01-04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所需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783420
最高限价(元):57834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所需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57834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设备类的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试剂耗材类的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到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