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A1标段土方运输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10334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A1标段土方运输项目 1.3运输需求:
1.4运输计量方法、计量单位: 土方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折算为体积数量为准(折算系数以甲方规定数据为准)。因实际运输数量为暂估值,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即可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 1.5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6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7货物的起运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运输方式:汽运 1.8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 土方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折算为体积数量为准(折算系数以甲方规定数据为准)。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性竞价) 三、采购预算:45万元(此金额为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8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开标时间之前将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采购方联系人邮箱:1936565536@qq.com。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8:00至2021年4月25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本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本次采购项目收取采购保证金贰仟元整; 6.2收取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18:00前(北京时间)。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资格文件的审查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8:00; 7.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6日8:00开始; 7.3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A1标段项目经理部,收件人:宇阳:15245056383;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需在竞价开始时间之前;资格文件以邮寄地点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资格文件审查若不符合要求,不允许参加竞标。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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