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博物馆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展陈提升陈列布展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博物馆委托,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对[350200]WSCG[GK]2021014、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博物馆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展陈提升陈列布展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博物馆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展陈提升陈列布展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WSCG[GK]2021014
项目名称: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博物馆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展陈提升陈列布展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72487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572487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60204-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1(项) | 否 | 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展陈提升工程,提升范围为陈列主楼一层~四层及原临时展厅,提升内容包含室内基础装修、走廊改造、展厅布展、安防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水电改造、电梯工程及多媒体系统等内容。 | 2572487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本项目须对室内的装修装饰进行深化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本项目须对室内的装修装饰进行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2.监狱企业业:适用于合同包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 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⑥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5.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6.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 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09 21:00至2021-04-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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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