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暖通空调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D-2021-D-D04737,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采购内容:暖通空调。送货至就九江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包含设备、配套材料、辅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转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税金、保险及配合大楼装修施工单位联调、联测等所有费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直流变频室外机 | 台 | 6 |
2 | 风管式内机 | 台 | 81 |
3 | 集中控制终端设备和相关的控制软件 | 套 | 1 |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1480000元(含税),选取1名中选人。
1.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
1.4、 交货期及采购地点:签订合同后,收到采购人通知两个月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
1.5、 项目实施区域:九江地区。
1.6、 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参选人所应答产品的制造商需承担对投标产品在保修期内的产品质量责任,需提供承诺函。
2.3、 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证书。
2.4、 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有效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认证证书。
2.5、 参选人须提供一份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以来签订的品牌业绩(产品类型为多联机),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须明显体现买卖双方单位名称、产品品牌、金额等证明信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6、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7、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的应答(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只接受制造商应答);如参选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参选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盖代理商和制造商公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应答,则视为应答无效。
2.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参选人被列入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或列入江西省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3.比选文件的获取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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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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