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所需放射性物位计(高压)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14-3807-10778-B1
2.项目内容: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2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3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4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5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6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7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8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9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10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11 辐射物位开关\L=20 隔爆型 1.00 台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31日、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如代理商投标,仅需要提供ISO9000认证证书 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4.企业具有所需物资设计、生产供应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关的必需的证书. 5.如代理商投标,必须持有产品生产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 6.由于本装置涉及的工艺操作压力为超高压(PN3600公斤),危险性极高,且专利商Lyondellbasell文件有强制要求,故本次投标的供货商应有与工艺包专利商Basell成功合作的经验.。 7.标书内容必须完全满足请购书的技术要求,包括技术标书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供货设备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8.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出现技术偏差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页面中列出,保证其偏差说明清楚详细。 9.投标商投标产品的设计、使用、运输、安装及检验测试等必须遵照国标《GBZ125-2009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执行。 10.投标商必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相关产品及附件的正规样本;电气附件具有能够满足本次技术要求的防爆认证证书(有效授权机构出具),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文件。 11.投标商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可长期提供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21日8:00时至2018年8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招标编号:WZ20180914-3807-10778-B1
2.项目内容: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2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3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4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5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6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7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8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9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10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 套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11 辐射物位开关\L=20 隔爆型 1.00 台 包1-上海工程-扬子EVA装置-放射性物位计(高压)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31日、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如代理商投标,仅需要提供ISO9000认证证书 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4.企业具有所需物资设计、生产供应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关的必需的证书. 5.如代理商投标,必须持有产品生产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 6.由于本装置涉及的工艺操作压力为超高压(PN3600公斤),危险性极高,且专利商Lyondellbasell文件有强制要求,故本次投标的供货商应有与工艺包专利商Basell成功合作的经验.。 7.标书内容必须完全满足请购书的技术要求,包括技术标书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供货设备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8.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出现技术偏差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页面中列出,保证其偏差说明清楚详细。 9.投标商投标产品的设计、使用、运输、安装及检验测试等必须遵照国标《GBZ125-2009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执行。 10.投标商必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相关产品及附件的正规样本;电气附件具有能够满足本次技术要求的防爆认证证书(有效授权机构出具),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文件。 11.投标商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可长期提供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21日8:00时至2018年8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