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DSSG-W3007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新营区LED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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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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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范围类型的营业执照)(注:生产制造商若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生产制造商与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为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其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多家关联企业,则这些关联企业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 2020年任意3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2020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保密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1)6.无“三资(侨资、外资、中外合资)”背景,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的书面声明7.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1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竞争性谈判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须提供书面声明)12.近三年(2018年至今),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申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至 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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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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