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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河东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 (项目编号:YTZB2021ZC060)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19    
 获取参与流程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河东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 (项目编号:YTZB2021ZC06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河东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 (项目编号:YTZB2021ZC06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东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1ZC060
项目名称:河东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
预算金额:22050.9万元
最高限价:22050.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0,881.310,881.3清扫服务全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以京山铁路为界,共分三个包,兼投不兼中。其中南片为第一包,共计403.0137万平方米道路,范围为天津市河东区范围内一至四级道路(含绿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第2包9,462.39,462.3清扫服务全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以京山铁路为界,共分三个包,兼投不兼中。其中北片为第二包,共计350.456万平方米道路,范围为天津市河东区范围内一至四级道路(含绿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第3包1,707.31,707.3清扫服务全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天津站重点地区为第三包,兼投不兼中。共计35.5703万平方米道路,范围为天津市河东区范围内一至四级道路(含绿地)和天津站地区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09:0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说明:供应商需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合格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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