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
2021年度工程车辆轮胎委外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1.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度工程车辆轮胎委外维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报价人就采购内容提交密封的报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内容:
2.1 采购范围: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根据生产设备维护及维修的需要,采购人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成交人负责厂区内装载机、叉车、倒运车等工程车辆轮胎修补及更换施工。成交人应该完全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序号 | 车辆种类 | 维修内容 | 预计次数(次) | 备注 |
1 | 装载机 | 补胎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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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换胎 | 25 | 不含轮胎 | |
3 | 叉车 | 补胎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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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换胎 | 4 | 不含轮胎 | |
5 | 倒运车 | 补胎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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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换胎 | 10 | 不含轮胎 | |
7 | 洒水车 | 补胎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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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换胎 | 5 | 不含轮胎 |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3 服务地点: 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轮胎更换不含轮胎)、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施工工器具。
3.采购方式:比质比价
4.报价人需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有开发票独立法人单位或者个体户单位,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报价施工;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4.1.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3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采购报价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报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1.4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1.5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2 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水泥行业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成交人,如在签约之前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③被列入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若存在上述情况,比质比价人有权宣布取消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比质比价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比质比价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2021年 3 月 17 日至2021年 3 月 21 日16:30(北京时间)从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制造部领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