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煤制油化工等2018年7月脱硫催化剂、吸油剂、活性炭脱硫剂采购买方为国内煤化工板块业务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471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催化剂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划编号 | 需求单位 | 交货日期 |
1 | 1-1 | 11843276 | 甲醇合成气精脱硫催化剂\151 101\甲醇装置 | 53 | 立方米 | 1002526706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 20180930 |
2 | 2-1 | 10953991 | 高效吸油剂\TX-1\50L | 88 | 吨 | 1002595822 | 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180930 |
2-2 | 10942324 | 活性炭脱硫剂\TXS-4\催化剂 | 150 | 吨 | 1002595823 | 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180930 | |
2-3 | 10953991 | 高效吸油剂\TX-1\50L | 70 | 吨 | 1002574255 |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180930 |
(1) 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 上表中的催化剂型号为参考型号,以满足技术指标为准。
(3) 交货地点均为需求单位指定现场
由供货厂家负责货物到指定地方后的卸车费用及旧催化剂的卸出和新催化剂装填及装填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物资。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专业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业绩要求:第1包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销售业绩清单,以及近三年(2015年至今)三份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合同扫描件;第2包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销售业绩清单,以及近三年(2015年至今)一份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 2017年中)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毫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的审计财务报告或毫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第1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投标系统远程开标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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