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06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6日 13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062 项目名称: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0.0万元 最高限价:51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B.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法人代表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与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一致)参加投标会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配物业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已按国家规定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投标人自行编制)。8.该招标项目严禁投标单位借照经营或再次外包。9.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到 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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