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联合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No.LSPOST-FW-21002,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1.1 采购内容: 联合食堂采购。
1.2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项目规模:共计2个合同包,2个品类,预计金额88万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
合同包3 | 3-1 | 景宁县联合食堂服务采购 | 提供联合食堂外包服务,满足服务期内采购人员工用餐需求 | 项 | 1.5年 | 28 |
合同包6 | 6-1 | 云和县联合食堂服务采购 | 提供联合食堂外包服务,满足服务期内采购人员工用餐需求 | 项 | 1.5年 | 60 |
注: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2)服务期限:1.5年;
(3)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配送费、税金、人工费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获取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期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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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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