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BZC-2021-006
项目名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 咨询服务 | 1 | 本项目包含6个地市分局,服务内容为对预算管理情况的编制、批复、执行,招投标、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工会经费等经济业务活动、贯彻厅党委的决策等方面进行审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5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④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依法纳税凭证;⑤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8年1月至今)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至 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