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扬子石化烷基化项目激光氧分析仪-D所需激光氧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723-3809-8524-B1
2.项目内容:(重招)扬子石化烷基化项目激光氧分析仪-D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AT-10044B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O2 1.00 包1-激光氧分析仪 2 AT-20013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O2 1.00 包1-激光氧分析仪 3 AT-10044C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O2 1.00 包1-激光氧分析仪 4 AT-10044A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O2 1.00 包1-激光氧分析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30日、扬子石化物装部101电仪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2个及以上大型石化企业(中石化 中石油 中海油)主要生产装置1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投标产品型号、产地必须与上述成功应用业绩的产品一致或等同并提供以上业绩的合同和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者,评标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在线激光氧分析仪制造厂颁发的项目独家授权书。 3.投标人投标的激光氧分析仪,必须在境内有技术服务、维护机构及必要的备件库。现场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业主要求,参与到货后开箱验收确认。首次投用必须由供货方负责,并确保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服务及培训包括在整体报价中。具体时间和要求开工会确定。 4.因不适用本项目,以下不做要求。打分表中-生产商研发能力中:实验结果的重复性和再现性能够满足GB/T17280-98国家标准和ASTM D2892及ASTM D5236及其附录要求”、“能够实现到切割点自动换管、满管自动换管功能; 能够控制馏分馏出速率; 具有自动称重功能,自动记录各馏分的重量”、“统和测量称重主要部件采用国际顶尖品牌产品”不做要求。 5.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询价*项要求,不满足将被否决。如询价文件的*项与本资格后审项不一致,以本资格后审项为准。须提供分析仪表的官方发布样本。 6.投标人必须满足询价书中对激光氧分析仪(发射器和接收器的过程连接形式必须为法兰直接连接)的设计及供货要求,保证在线分析系统设计及供货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1日8:00时至2018年7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招标编号:WZ20180723-3809-8524-B1
2.项目内容:(重招)扬子石化烷基化项目激光氧分析仪-D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2个及以上大型石化企业(中石化 中石油 中海油)主要生产装置1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投标产品型号、产地必须与上述成功应用业绩的产品一致或等同并提供以上业绩的合同和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者,评标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在线激光氧分析仪制造厂颁发的项目独家授权书。 3.投标人投标的激光氧分析仪,必须在境内有技术服务、维护机构及必要的备件库。现场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业主要求,参与到货后开箱验收确认。首次投用必须由供货方负责,并确保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服务及培训包括在整体报价中。具体时间和要求开工会确定。 4.因不适用本项目,以下不做要求。打分表中-生产商研发能力中:实验结果的重复性和再现性能够满足GB/T17280-98国家标准和ASTM D2892及ASTM D5236及其附录要求”、“能够实现到切割点自动换管、满管自动换管功能; 能够控制馏分馏出速率; 具有自动称重功能,自动记录各馏分的重量”、“统和测量称重主要部件采用国际顶尖品牌产品”不做要求。 5.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询价*项要求,不满足将被否决。如询价文件的*项与本资格后审项不一致,以本资格后审项为准。须提供分析仪表的官方发布样本。 6.投标人必须满足询价书中对激光氧分析仪(发射器和接收器的过程连接形式必须为法兰直接连接)的设计及供货要求,保证在线分析系统设计及供货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1日8:00时至2018年7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