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Z-2021-0302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人民币900,000.00元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 至 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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