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1101202
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荆东北路13、14号及17、18号店面经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81.882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限定经营范围 | 店铺名称和位置 | 建筑面积(m2) | 最低控制价(元/平方米.月) | 备注 |
1 | 通讯数码 | 金山校区荆东北路13、14号 | 约63.2 | 200 | 有阁楼 |
2 | 广告文印 | 金山校区荆东北路17、18号 | 约44.54 | 200 | 无阁楼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校学生及本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除外)或法人或非法人的其它组织。(释义: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同一合同包中投标人之间不能为夫妻或直系亲属关系。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目前正在经营招租方店面且合同有效期达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承租人(无论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或是到报价截止时间止,在福建农林大学本轮合同期内有违约经营3次及以上的承租人(无论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已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无论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属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时,需按以下提供相关材料:
(1)投标人为自然人须提供:
A、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文件(个人银行存款底单复印件);
C、声明函;
D、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
E、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2)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C、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时间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企业财务报表(或2019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时间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时间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E、声明函;
F、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
G、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H、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备注: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投标文件须由自然人签字(或加盖私章)。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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