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第一医院异地建设(一期)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第一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市第一医院,招标代理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医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位于奉化方桥,东环北路以东、规划儒江路以南、北仓西路以北、山煌北路以西。
建 设 规 模:项目用地面积17.3万平方米,设床位1200张,总建筑面积21.4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53804.19万元(不含土地征用费)。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42.3198万元。
招 标 范 围:智能化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交 货 地 点:宁波市第一医院异地建设(一期)项目奉化方桥工地。
交 货 期:接招标人通知后,按照现场施工进度,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验收合格,进场后服从总包管理,所有设备的安装、布管应符合申报鲁班奖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主要投标货物(指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医用报警系统的报警主机、LED大屏显示系统的全彩LED显示屏)设备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派一名本招标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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