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QYZB-CG2021【HM】001
项目名称:哈密泓沧商贸有限公司复合碳源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复合碳源产品(污水处理药剂)440吨
主含量指标 | COD,mg/L | ≥100万 |
BOD5,mg/L | ≥70万 | |
生物安全性指标 | 砷(mg/L,≤) | 0.5 |
铬(mg/L,≤) | 1.5 | |
镉(mg/L,≤) | 0.5 | |
铅(mg/L,≤) | 0.5 | |
汞(mg/L,≤) | 0.1 | |
有机脂肪酸 |
| ≥90% |
冰点指标 |
| -20° |
反硝化速率 |
| 通过实验反硝化起效快 |
安全性 |
| 无毒无害 |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按甲方申购订单要求供应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报价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成交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3)近三年内(2018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两项。(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6日 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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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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