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监控中心电视墙显示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20-ZS2029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2-223018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采购项目名称: | 监控中心电视墙显示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监控中心电视墙显示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规模): | 43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投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查询网址:http://www.pbc.gov.cn/) (2)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的完税证明文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厂家(液晶拼接屏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证明或相关代理证明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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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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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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