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农业运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5-208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农业运营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为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微山光伏项目农业运营总承包。
规模:1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农业运营:为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墙范围内所有大棚内土地、大棚外可利用土地及种植区内杂草清理工作总承包。土地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满足公司光伏正常发电、检修、维护、安全、环保、消防的需要;申请人负责在大棚内及大棚外(大棚外可利用土地需经招标人同意的区域,在留出充足道路的前提下,种植品种经招标人许可后,投标单位方能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可利用土地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方案必须达到农光互补示范作用并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现场项目施工标准,满足农光项目验收标准,申请人负责配合本项目通过政府部门农光互补验收,包括不限于国家、山东省、济宁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在领跑者基地开发招投标开发协议签订过程中所有关于 农电原则的要求,验收期间所有产生费用投标报价涵盖;不得对地表土壤进行破坏式的利用,严禁外运销售或置换低品质土壤;农光互补承包土地周边区域关系,申请人自行负责协调;其他项目按照有关规范施工,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农业运营的申请人:
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申请人2013年至今须具备不少于3个合同单价6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大棚运营业绩;
3.其他要求:申请人须到现场充分实堪,对土地的积水、土壤、品质情况进行正确评估,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杜绝争议情况;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
四、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5月29日8:30起至2018年6月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5月29日8:30起至2018年6月2日17: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预审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招标编号:HNZB2018-05-208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农业运营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为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微山光伏项目农业运营总承包。
规模:1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农业运营:为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墙范围内所有大棚内土地、大棚外可利用土地及种植区内杂草清理工作总承包。土地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满足公司光伏正常发电、检修、维护、安全、环保、消防的需要;申请人负责在大棚内及大棚外(大棚外可利用土地需经招标人同意的区域,在留出充足道路的前提下,种植品种经招标人许可后,投标单位方能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可利用土地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方案必须达到农光互补示范作用并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现场项目施工标准,满足农光项目验收标准,申请人负责配合本项目通过政府部门农光互补验收,包括不限于国家、山东省、济宁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在领跑者基地开发招投标开发协议签订过程中所有关于 农电原则的要求,验收期间所有产生费用投标报价涵盖;不得对地表土壤进行破坏式的利用,严禁外运销售或置换低品质土壤;农光互补承包土地周边区域关系,申请人自行负责协调;其他项目按照有关规范施工,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农业运营的申请人:
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申请人2013年至今须具备不少于3个合同单价6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大棚运营业绩;
3.其他要求:申请人须到现场充分实堪,对土地的积水、土壤、品质情况进行正确评估,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杜绝争议情况;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
四、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5月29日8:30起至2018年6月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5月29日8:30起至2018年6月2日17: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预审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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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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