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设备及试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KSDQDL(GK)-2021-01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设备及试剂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820000(大写:伍佰捌拾贰万元整)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设备及试剂(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设备及试剂(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21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设备及试剂(五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设备及试剂(六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9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设备及试剂(七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99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5)投标单位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因疫情原因的月份未缴纳税收的,提供未缴纳税收的上一月的完税证明以满足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6)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及授权的制造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单位自拟);
(8)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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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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