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负压型救护车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负压型救护车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2月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cg202012-237
2.项目名称:滁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负压型救护车及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0万元(其中:一标包135万元,二标包65万元)
4.最高限价:一标包135万元,二标包6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共分两个标包,其中一标包:负压型救护车(3辆);二标包:救护车设备(便携式超声、转运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6.合同履行期限:每标包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包(负压型救护车):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标包(救护车设备):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参加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必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 a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1月8日至 2021年2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2月3日8点 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