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CMZX-2020-01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34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ZX-2020-015 项目名称: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 预算金额:906268.81万元 最高限价:906268.8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为2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0年,运营期从开始投入运营日的首日起算,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5.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仅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二)投标人应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保持一致,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间为评标当日。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到 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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