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晋阳招-202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5层办公楼乘客电梯2台及安装和旧设备拆除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联合体投标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小微企业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与小型企业联合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不采用)
(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9.3.2)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否则评审时其价格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需附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由评审小组认定。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9.3.2)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否则评审时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级B级及以上(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级A级(电梯);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品牌代理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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