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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人民政府盐鸿镇莲花山专线排水沟(国道324线-剑脊桥)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0-12-29    
 获取参与流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012-050-0052

项目名称:盐鸿镇莲花山专线排水沟(国道324线-剑脊桥)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2,745.08

最高限价(如有):2038157.73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盐鸿镇莲花山专线排水沟(国道324线-剑脊桥)清淤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委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创达(w2020)0194)以及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工图设计图册》。项目总投资为2392745.0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1787067.73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1937.29元),施工临时工程费为251090.00元,独立费为240647.11元,基本预备费为113940.24元。

②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以及采购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采购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人员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且注册单位为响应供应商,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30 日至 2021 01 0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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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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