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中医院应急临床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JZC2020-199Ag | |||||||||||
2、项目名称:郏县中医院应急临床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6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96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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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000速1台、600速1台、600速1台),1台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1台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1台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1台全自动酶标仪、1台洗板机、1台多功能超高倍显微镜的采购、安装及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5.4 交货地点:郏县中医院。 5.5 质量要求:合格。 5.6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在有效期内的国产产品(包括国外品牌中国境内生产)“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采购设备技术要求中明确为原装进口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字号注册证,供应商所投设备为国产产品(包括国外品牌中国境内生产)的,可提供“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 3.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3.5、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