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FSG201201
项目名称: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二校区)幼儿园文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南雄市乌迳镇中心幼儿园(二校区)幼儿园文化采购项目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257500.00 元 |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 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磋商文件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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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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